据了解,EC的玩具安全专家组已经于2007年6月21日发布了一份玩具指令中关于水玩具的欧盟指导性文件(
http://ec.europa.eu/enterprise/toys/eg guidance.htm)。有关水上装置和设备是否被包含在玩具指令88/378/EEC中在一份SGS特刊上已经讨论了一段时间了。
EC导引详细说明了玩具指令所包括的玩具以及图片。
需要注意的是由塑料材料做成的玩具也必须符合邻苯二甲酸盐的指令2005/84/EC。
指导文件提及的分类实例有:
A)洗澡玩具
这些产品是十分简易且颜色鲜明的玩具,其形状通常为动物形状,常用于浴室中。通常,这些玩具适宜年幼的儿童使用,被包括在玩具安全指令中。
B)小型电池驱动(遥控)船玩具
这些产品用于36个月的小孩,在城市喷泉、河流、湖泊、游泳池或海边使用。其被包括在玩具安全指令中。
C)充气的PVC玩具
水上玩具除了PVC之外,也可以由其他材料诸如泡沫材料做成。在本文件里充气的PVC玩具和其他材料做成的产品都是一样的分类原则。
i)简易的充气玩具
这些玩具用于家中或者沙滩上,但不是专门用于水中和并不被设计成可以承受小孩的重量。例如:有五彩缤纷的大球以及适用于所有年龄组的大大小小的自动复原玩偶。
ii)用于水上玩耍的充气玩具
在成年人的监督下,漂浮玩具用于供36个月大的小孩玩耍,且用于浅水区(即小孩子在浅水区)。玩耍者的所处的玩具位置是在浮游结构中。例如:小船或小船上。或者骑在或小船上。或者骑在不超过1.2米的小船和坐垫可以视为玩具。当涉及到骑乘玩具,如果是用于14岁以下的小孩,无论其尺寸如何,都可以视为玩具。
iii)洗澡椅
产品可以是一些小、中或者大型的橡胶环,能够支撑小孩的重量。在成年人的监督下,它们通常被用于浅水区(即小孩子在浅水区)。这些玩具供小孩玩耍,而不是游泳辅助器材或者游泳学习设备。因此,它们被纳入玩具安全指令中。然而,为救生而设计的产品不被视为玩具。
D)玩具安全指令未包括到的某些PVC产品
i)用于水中的带有座位的充气产品(漂浮座位)这些产品是带有一个座位的洗澡椅,它有两个孔供小孩放脚,以便可以自由地戏水。漂浮座位的分类由2001年4月2日的指导文件来进行。该文件陈述了这些产品不应纳入玩具安全指令中,而是纳入一般产品安全指令中。
ii)游泳辅助器材或者游泳学习设备(臂章,夹克)
这组产品主要由小夹克和臂章组成。虽然它们通常在玩具商店销售,但是这些产品并不用提供小孩玩耍而是作为漂浮辅助器材和或者游泳学习设备来使用。因此,这些产品并不纳入玩具指令的范围内。
[ 此贴被sindy在2007-08-15 16:41重新编辑 ]